(三)坚持守法经营。把守法经营作为企业必须遵守的底线原则和长远发展之道,讲正气、走正道,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合法合规竞争、依法理性维权,自觉承担照章纳税、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参与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
(四)始终诚实守信。把诚实守信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和行稳致远的保障,增强契约精神和守约观念,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客户和消费者信任。
(五)承担社会责任。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积极创造就业,保障消费安全,关爱员工健康,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绿色发展,真诚回报社会。
四、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政商交往负面清单
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坚决抵制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和不正当竞争,共同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在政商交往中应当做到以下“六禁止”:
(一)禁止请托公职人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二)禁止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三)禁止向公职人员或者其亲属赠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财物。
(四)禁止安排可能影响公职人员廉洁履职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禁止以代为投资、理财,或者赠送干股、高息借贷、挂名取酬等形式向公职人员或者其亲属输送利益。
(六)禁止妨碍公职人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