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着力培育低碳高新技术产业。
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重大产业平台为支撑,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以重点产业园区为载体,壮大绿色低碳型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优化石油化工产业结构,深化芳烃、烯烃、新材料三大产业链,鼓励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减少能耗,降低碳排放。鼓励园区、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园区、绿色企业、绿色工艺标准体系认定,推进石油化工产业“5G+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智能提升改造,加快智能工厂建设。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制造业发展,分阶段实现汽车清洁能源化。通过组合绿电制氢和捕集二氧化碳,探索开展二氧化碳制甲醇工程化研究,并上溯技术研发、设计、制造新型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下延碳基新材料、甲醇燃料电池、新型绿色化工、多元电力智能调控等行业,同时辅以微藻生物固碳等技术为主的高附加值经济产品制造。拓展数字技术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应用,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推进绿色发展。鼓励开展节能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设施设备建设及运营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合同环境服务、节能环保贸易及金融服务等。到202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8000亿元,在清洁能源产业领域投入800亿元,产值突破330亿元;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到350亿元。到2030年,分别在儋州市、东方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推动建成1—2个绿色新材料基地。
5.大力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全省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提升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建设水平。适度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支持推广使用现代农业机械化装备。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以“向岸上走、往深海走、往休闲渔业走”为方向,引导发展绿色生态健康渔业,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加快构建园区化、产业化、品牌化、数字化的现代农业新型产业融合体系。支持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休闲渔业、美丽乡村、民宿等新业态。推进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鼓励推广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管理。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三)推进绿色宜居型城乡建设。
1.推进城乡布局绿色低碳化。
推动城镇更新由传统“大拆大建”模式向渐进式、适应式的综合环境整治更新模式转型,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形成空间资源高度“循环利用”的“海南模式”,打造热带滨海岛屿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城市建筑规模,统筹安排各地区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将低碳发展理念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优化城市空间形态,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合理规划建设城市绿色空间、一级通风廊道、环城绿带、交通走廊绿化通道,提升城市绿色化水平,积极推进海绵型城市建设。在沿海地区推动生态岸段和生态海域保护,在中部地区高质量建设森林城市。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建筑拆除管控。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加快农房和村庄现代化建设,促进县城、小城镇、村庄融合发展。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构建服务便捷、配置完善、布局合理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缩短城乡居民出行距离和时间。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2022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达60%以上,带动建筑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