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色农产品
特色农产品主要指依据当地原始地理地貌、土壤、水资源和人文环境等独特的生态环境,有着至少上百年生产历史、由传统生产工艺生产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品。包括当地特色的农产品和特色农副产品。近几年,随着网络电商的兴起,各地的特色农产品也迎来了发展的春天,种植特色农产品也成为国家鼓励和支持的好项目。2007年《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5年)》发布以来,取得了重要进展,对于形成大宗作物产业带、提高产业化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补充,农业部又印发了《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13-2020年)》,《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是发挥资源比较优势、形成优质特色农产品产区、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是发挥资源比较优势、形成优质特色农产品产区、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为特色农产品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特色农产品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中国特优区”)管理,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塑强中国农业品牌,提升农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国特优区立足区域资源禀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农民增收为目的,坚持市场导向、标准引领、品牌号召、主体作为、地方主抓的原则,以发展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融合、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产业为重点,打造“中国第一,世界有名”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具备以下特征:
——比较优势明显,特色主导产业资源禀赋好、种养规模适度、市场化程度高,安全、绿色、品牌产品比例高;
——产业融合发展,特色主导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集群式发展,全产业链开发水平较高;
——现代要素集聚,土地、资本、人才、科技、装备等要素集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较高;
——利益链条完整,企业、协会、农民合作社、农户形成紧密利益联结关系,合理分享产业发展收益;
——运行机制完善,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主体多元、协会服务、农民参与的齐抓共建、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
第三条中国特优区所在地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可将当地农业特色产业纳入本地经济建设重点,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牵头负责做好规划建设。
第四条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协会等主体积极参与,承担相关工作,推进特色产业高效发展,构建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