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开展“清洁家园”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农村陈年生活垃圾,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探索区域共建共享的合作模式,促进农村垃圾就地减量和分类处理。到2017年,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的村庄全域覆盖,按服务人口的2‰-3‰的标准配备专职或兼职保洁员,每个村庄配备至少一个垃圾收集箱,每个乡镇建有1个以上垃圾中转站或收集站,根据需要配备至少1辆以上垃圾转运车;到2020年,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9座,升级改造渗滤液处理设施14座,新增生活垃圾转运设施58座。
二是深入开展“清洁田园”专项整治。重点是清除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废弃物、推进农业清洁生产、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在组织发动基层干部、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民群众进行集中清捡的同时,严格实行“谁污染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工作机制,到2017年基本清除农药、化肥包装物及农用塑料薄膜等生产废弃物,到2020年化肥、化学农药分别减量20%和30%,提升田园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深入开展“清洁水源”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周边工业、生活、畜禽污染源,依法清除、取缔有污染影响的各类排污口和污染源。加强河道水体清淤治理,到2017年底,农村池塘、河道水体垃圾、污物全部清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统筹考虑分散处理、就近处理或集中处理等方式,推广生活污水湿地处理技术,到2020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以上。合理确定村庄畜禽养殖区域和养殖规模,科学规划建设村庄养殖小区,推行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实现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二)大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经济、生态文化三大建设行动。
1.大力推进“生态人居”建设行动。
按照“规划科学布局美”的要求,完善村庄建设规划,改造农村危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特色村庄建设,构建舒适的农村生态人居环境。
——加强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根据“多规合一”成果,加快编制市(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完善和提升村庄建设规划,提高村民参与度、知情度,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全面建立农村建房报建制度和风貌管控制度,引导村民选用特色民居建筑方案。加强违法整治,依法查处违规乱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