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户籍或工作地在三亚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地所在的区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三亚市教育局。
3.户籍或工作地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4.户籍或工作地在儋州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儋州市教育局。
5.户籍或工作地在三沙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三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6.户籍或工作地在海口、三亚、儋州、洋浦和三沙以外其他市县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地所在的市县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南省教育厅。海南公务员面试培训网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为4月3 日至7 月 1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5月下旬至6月上旬,网站功能关闭,不能网报)。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报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行申报。
申请人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申请信息,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上传小二寸的电子照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二份(A3纸正反两面4开),并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自误。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
(二)现场确认
1.海南省教育厅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4月10日至7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7—58号窗口)。
2.市、县(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机构依据省教育厅现场确认时间内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在网上申报系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处查看,或者咨询所选择的认定机构。请各市县各认定机构务必提前在系统内设定本地认定计划,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