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PPP项目操作流程
海口市PPP项目立项
可研报告及实施方案咨询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海口市PPP建设项目操作流程主要分为
第一步:
实施机构完成立项、可研等项目前期审批手续
市政府确定政府出资方
实施机构选聘第三方咨询机构
第二步:
实施机构编制《实施方案》,报市财政局(PPP中心)组织初审。市财政局(PPP中心)审核《实施方案》,并进行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出具初审意见(5个工作日)
实施机构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方案》(2个工作日)
第三步:
是否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基本商务条件
是:实施机构将《实施方案》《竞争性磋商文件》《PPP项目合同》发函征求发放、审计(重点对运维费用提出指导性意见)、法制、财政等各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7个工作日)
否:实施机构将商务条件报PPP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步:
市财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联审,并出具联审意见(3个工作日)
实施机构根据联审意见修改完善,并经各联审部门确认后报责任市领导审核
报PPP领导小组审定
第五步:
是否从意向社会资本遴选库中选择合作方
是:实施机构开展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谈判工作
否:实施机构报PPP领导小组启动资格后审
第六步:
实施机构与预成交社会资本签署谈判备忘录,公示(告)成交结果,确定成交社会资本,发出成交通知书
实施机构将《PPP项目合同》报行业主管部门、发改、财政、审计、法制等部门审核,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并经各部门确认后,报责任市领导审核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
第七步:
实施机构和各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过程监管、审计、审批、考核等工作
组建项目公司,开展项目建设、运营(合同签订起10日内
第八步:
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移交项目实施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