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事业单位用人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为临高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招聘名额及待遇
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1名。其中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全县各中小学校校医52名(具体招聘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1)。受聘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一般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的日期界定以报名时间确定),因岗位要求可适当限制或放宽;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本县在编人员;
5. 其他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
四、招聘方法
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60%;面试占综合成绩40%。
岗位招聘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面向随军家属的岗位达到1:2的报考比例即可开考),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笔试结束后,由临高县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和职务需求情况,按职位类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名额,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体检合格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从高分至低分择优聘用。
五、招聘工作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临高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月26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2:30至5:30,双休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址在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高县委大院2号办公楼604室,联系电话:0898-28284451)。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
(2)《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由临高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如实填写后,携报名人员须提供材料第(1)项所要求的材料到现场报名);
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的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初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至聘任试用期间,如有举报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一律取消聘任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公示无异议后,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高县委大院2号办公楼604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笔试
1.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 笔试成绩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准考证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提供材料不全、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符,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或自行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六)面试
1.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七)考核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在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人员依次递补。受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受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不满五年的不得办理调动。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临高县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喻智辉(临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廖福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局长)
麦延海(县编办主任)
成 员:王敬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亚创(县财政局副局长)
谢金才(县教育局副局长)
符江晓(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国高(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廖福华兼任,副主任由王敬桥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招聘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拨付,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安全,本次招聘考试可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操作。
七、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到每个竞聘者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负责,严肃纪律,精心组织,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有关单位及参与招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此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即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八、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
附件: 附件:1、临高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临高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